什么是專利?
專利是就一項發明授予其發明人的專有權利。新穎及包含創造性的發明,只要能作工業應用及不屬豁除類別的發明,可在香港注冊成為專利。如你是專利擁有人,你可行使專利賦予你的法律權利,禁止他人制造、使用、出售或輸入你的專利發明,從而保護你的發明。
注冊專利的地域性保護:
香港的專利注冊制度提供地域性保護。專利即使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其它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注冊處注冊,亦不會自動在香港受到保護。要在香港得到保護,專利必須根據香港《專利條例》(第514章)及《專利(一般)規則》(第514C章)注冊。
為什么要申辦專利注冊:
你的專利一經批準,你便可以擁有該發明的專有權利。任何人在營商過程或業務動作中未經你同意在香港使用該專利,即屬侵權,你可以就此采取法律行動。
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
香港設有兩類專利:標準專利及短期專利。
標準專利的有效期最長為20年,須在第3年屆滿后每年續期。
短期專利的有效期最長為8年,須在第4年屆滿后續期一次。
嚴格意義上,外觀設計不屬于香港專利的類型,外觀設計單獨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