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商標法于1992年2月28日頒布,同年3月29日生效。
項 目
所需材料
流 程
申請注冊
商標權的取得基于注冊在先原則,
接受工業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的申請。
提交材料:
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公證和認證)
5.申請人為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公證和認證)
6.本國注冊證明復印本
官方回執需要時間:1-3月
注冊需要時間:6-8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查 詢
(單類別報價)
1. 商標圖樣(含義說明)
2. 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查詢結果:2-5個工作日
答復審查意見/聽證
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證據,不涉及費用。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復 審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異議答辯
商標異議期限:無規定
提交使用證據
商品圖片,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合同,進出口報關文件等。
商標爭議
商標轉讓
2.商標注冊證書
3.轉讓協議
商標續展
3.注冊人身份證明
商標變更
2.變更信息
其他:該地區需提供公認證文件; 官方語言:葡萄牙語; 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間: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