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商標法于1982年12月14日生效,實施的法律有1989年2月11日頒布的保護知識產權法令,及1996年10月24日
頒布的政府法令。
項 目
所需材料
流 程
申請及注冊
商品分類,越南沒有官方分類制度,商標申請時附一商品單即可。
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彩色商標的注冊申請。
所需材料:
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
5.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官方回執時間:5周內
注冊需要時間:12-18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查 詢
(單類別報價)
1.商標圖樣(含義說明)
查詢結果:2-5個工作日
答復審查意見/聽證
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證據,不涉及費用。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復 審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異議、答辯
商標異議期限:3個月
提交使用證據
商品圖片,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合同,進出口報關文件等。
商標爭議
商標轉讓
2.商標注冊證書
3.轉讓協議
商標續展
3.注冊人身份證明
商標變更
2.變更信息
其他: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間:5年; 官方語言:越南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