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國城市搶注形象商標 “幸福、浪漫”都是爭搶對象
|
|
發布者:聯合早報網 添加時間:2011-08-03 字體:大 中 小 |
|
中國城市近年各出奇招宣傳城市形象,以提升綜合競爭力。珠海市近期搶注“幸福之城”商標,在十年之內,其他城市不得以這一稱號來宣傳城市形象,另外,中國東北度假勝地大連也早早壟斷了“浪漫之都”的稱號。此事引發媒體與網民的熱議,有學者表示,當局若將工作重點落在改善民生上,“幸福”與“浪漫”或將更實至名歸。 珠海市從2008年便開始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幸福之城”的專利商標,在今年6月終于領回這一商標注冊證,這也意味著,在未來十年內珠海可以使用“幸福之城”這一商標,用以推廣該市的城市形象和相關旅游資源,項目涵蓋觀光旅游、旅行社等9項旅游資源,而中國其他城市不可輕易使用“幸福之城”的稱號,尤其是旅游界推廣城市形象時。 珠海并非首個為自己注冊類似商標的城市。早在2006年,大連市便拿下中國“浪漫之都”的商標,獨享“浪漫”稱謂。事實上,一直致力于對外打造浪漫形象的珠海,正是受大連此舉的啟發——珠海海濱長達28公里的情侶路,一直是官方對外推廣的一張城市名片,不過,在用“浪漫”一詞來宣傳城市時,珠海因大連的商標屢屢受挫。 令珠海始料不及的是,該市此舉引發了媒體與網民的熱議,遠甚于當年大連注冊“浪漫之都”時。有輿論指在這一商標之下,珠海人不知不覺“被幸福”,還有網民建言,諸如廈門、成都、杭州之類的城市,也可搶注“溫馨之都”、“休閑之城”、“愛情之都”之類的商標,將這些稱謂據為己有。 據《羊城晚報》報道,珠海市文體旅游局指出,注冊商標之后,將幫助珠海推廣旅游形象,該市一名官員說,珠海只是注冊了一個商標,珠海人是幸福還是被幸福,是別人的聯想,跟“幸福之城”的商標并非一個概念。 近年來,中國城市開始注重城市的品牌建設,不惜重金打造城市形象,城市在央視等媒體上播放宣傳片早已是平常事,另外,地方政府也攜手營銷專家,或聘請高校的專業團隊為城市打造品牌形象,希望以此提升城市的綜合競爭力。 以廣東為例,包括深圳、東莞、廣州等市近年紛紛致力于打造城市形象,其中,東莞在去年委托了清華大學城市品牌研究室規劃城市品牌形象發展,該市還組建了由專家學者組成的“智囊團隊”,專為形象宣傳提供智力支持,另外,佛山去年也與清華大學公共關系與戰略傳播研究所合作,共同啟動了城市形象提升規劃項目。 珠海強調“幸福之城”商標的花費不高,僅用了2000多元(人民幣,下同,約400新元)的注冊費用,但城市形象的推廣當然遠不止于注冊商標。如果將一系列策劃包裝與推廣費用計算在內,一座城市的宣傳費用將動輒以千萬元計。據《成都商報》報道,自2008年至2009年,成都市下的雙流縣每年用于城市品牌推廣的經費就在1000萬元左右。 城市之間競相宣傳品牌形象,意味著在市場經濟背景下,中國城市之間亦進入品牌競爭階段,必須依賴良好形象來吸引外來投資者、旅游者與消費者。不過,也有批評指出,若要讓這些美好城市形象與事實真正相符,核心在于改善民生,讓這些城市成為公認的“幸福之城”或“溫馨之城”,而不止于宣傳與包裝。 對于中國各城市近年流行宣傳城市的這一現象,長期從事廣播電視學研究的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周小普指出,這些城市形象的宣傳大多沒有當地市民的參與建設,事先也沒有征求市民意見,而作為城市形象的主體,老百姓往往是在不知不覺中就“被形象”、“被幸?!?。 周小普認為,要令老百姓活得有尊嚴,重點并不在于僅改善城市的形象概念,此類鋪天蓋地的自我宣傳并無實質內容,更多只是地方政府的政績工程。她指出,當局與其致力于炒作城市形象概念,不如更多將工作重心放在有實效的作為上,比如在改善民生方面投入精力。 (來源:聯合早報網)
|
|
上一條:中國軟件大會?2011軟件知識產權分論壇在京召開 |
|
下一條:陽澄湖股份10年難上市 商標權成最大攔路虎 |
【打印】 | 【關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