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最早頒布的是1955年商標法,新的商標法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時1955年的商標法廢止。
項 目
所需材料
流 程
申請及注冊
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
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防御商標、顏色商標、立體商標、氣味商標和聲響商標的注冊申請.
提交材料:
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含義說明)
(不小于300*300清晰圖樣)
官方回執需要時間:4周左右
注冊需要時間:9-15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查 詢
(單類別報價)
1.商標圖樣(含義說明)
2.申請商標或服務項目
查詢結果:2-5個工作日
答復審查意見/聽證
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證據,不涉及費用。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復 審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異議、答辯
商標異議期限:3個月
提交使用證據
商品圖片,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合同,進出口報關文件等。
商標爭議
商標轉讓
2.商標注冊證書
3.轉讓協議
商標續展
3.注冊人身份證明
商標變更
2.變更信息
其他: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間:3年; 官方語言: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