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是1975年5月27日生效的《中美洲保護工業產權協定》的成員國。尼加拉瓜也制定了該協議中未作
規定的章程,以該協議為準提交的申請必須符合尼加拉瓜規定的形式。
項 目 |
所需材料 |
流 程 |
申請及注冊
商標權的取得完全基于注冊原則。
尼加拉瓜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的申請注冊。
尼加拉瓜采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
提交材料:
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公認證委托書 |
官方回執需要時間:2-3周
注冊需要時間:8-12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
查 詢
(單類別報價) |
1.商標名稱
2.查詢類別 |
查詢結果:2-5個工作日 |
答復審查意見/聽證 |
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證據,不涉及費用。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復 審 |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異議、答辯 |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
商標異議期限:2個月 |
提交使用證據 |
商品圖片,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合同,進出口報關文件等。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商標爭議 |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商標轉讓 |
1.授權委托書
2.商標注冊證書
3.轉讓協議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商標續展
需提前1年辦理手續 |
1.授權委托書
2.商標注冊證書
3.注冊人身份證明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商標變更 |
1.授權委托書
2.變更信息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其他:該地區需提供公認證文件; 官方語言:西班牙語 / 英語; 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間:注冊后3年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