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商標法律包括1961年1月23日生效的第2號商業法典第1部第2章,同年3月5日頒布的執行條例,1962年的第
7號修正法案及1995年1月生效的規定服務商標政府令。
項 目 |
所需材料 |
流 程 |
申請注冊
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商品類別共33類,但是第32類不接受商標注冊,第33類被刪除,第34類被移至33類。此外,第29類的豬肉及其相關制品業不得注冊 |
提交資料:
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公證及使館認證),
5.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
官方回執時間:1-2個月
注冊時間:8-12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
查 詢
(單類別報價) |
1.商標圖樣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委托書(公證) |
查詢結果:2-5個工作日 |
答復審查意見/聽證 |
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證據,不涉及費用。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復 審 |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異議、答辯 |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
商標異議期限:30天內 |
提交使用證據 |
商品圖片,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合同,進出口報關文件等。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商標爭議 |
1.授權委托書
2.理由及證據資料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商標轉讓 |
1. 授權委托書
2. 商標注冊證書
3. 轉讓協議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商標續展 |
1.經過認證的委托書
2.注冊人的名稱及地址
3.注冊商標的注冊證原件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商標變更 |
1.商標申請或注冊號
2.變更后的名稱或地址 |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
其他:該地區需提供公認證文件; 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間:5年; 官方語言:阿拉伯語 |